在通常情况下,若检察院对涉案的盗窃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该案便会告一段落。因此,这类案件极少有可能再次被起诉至法院接受审判。而在法院未进行审理的前提下,自然也无法做出相应的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