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消费者的历史吸毒记录并不直接妨碍其购买保险及获取相应理赔。
然而,鉴于实际情况的多样性,这类人群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选择实施加费承保或例外承保等措施。换言之,只要被保险人能够向保险公司如实报告自身情况,且保险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服务,则该消费者便可购买相应保险产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保险产品的免责条款已经对遭受吸毒行为影响的客户群体进行了明确规定。若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与其主动吸食毒品存在关联,仍有较大可能性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