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体系中,聚众参与赌博以及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恶劣行为。此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组织和招集多位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或者建立专用场所并确保其具备营业性赌博所需的各种条件。通常情况下,行为者将从其中获得经济利益,并且此类赌博行为的规模相对较为庞大,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除此之外,如果行为者明知他人正在开设赌场,却仍然向其提供资金支持、场地租赁等方面的协助,那么他也有可能会因此触犯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