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完毕即标志着案件已做了最终的处理,在此阶段已无法再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它仅适用于公安机关立案后直至案件终结前这一时间段内。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得以顺利推进,同时授权刑事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依法实施限制其部分人身自由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