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所颁布的规定,对于那些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方式或是其他不当方法来强行夺取公共或私人财款价值达1000元人民币的犯罪行为,最高可能被判处为三年零六个月到十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且在这个基础之上会进行适当的罚金处罚。
然而,如果这种行径的严重程度进一步升级,那么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以及甚至是死亡的判决,同时还将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或者是财产的充公。当然,在这些法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如若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我们应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来执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