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以及其他所有由法院依法审理的各类案件,在提起诉讼时,原告需按照其所主张的赔偿金额预先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原告应严格遵循法院出具的相关通知所规定的金额、支付期限及方式等事项,如未能按期足额缴纳,则将被视为主动撤回起诉。最终,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败诉方将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