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并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仍旧发生了劳动关系领域的纠纷事件,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
同时,劳动者亦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纷争时,当事人双方应积极进行沟通协商,以期自行解决问题。
其次,若未签署劳动合同而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者可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该等机构理应对此申请予以受理。
然而,在缺乏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倘若劳动者对于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