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仅退款不退货的行径,倘若这是一起数额不大且偶尔发生的事件,那么它无疑是属于一种不当获得利益的行为,无疑是与《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相冲突,触犯了此条文中第985条的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遭受损失的当事方完全有权利依法向获益者提出返还已经获取到的所有利益,该利益既可以指代金钱上的收益也可包含实物上的形式。
然而,若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存在着其他侵害合同合意条款的违法情形,依据《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确规定,购买方有权无条件地选择仅接受退款而非退还商品。
另外,倘若涉及的金额规模较大时,这种仅退还购货款而不退货的方式甚至可能构成侵占罪与诈骗罪等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范围将取决于律师对此的法理分析结果。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如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律机构的帮助,以便得到更为权威及精准的解答。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