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成年的男子参与性买卖行为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常会给予其10天至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时还可能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对于那些尚未达到法定年龄而参与卖淫或嫖娼活动、已经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且首次参与此类活动以及因生活难题而首次从事此类活动的人群来说,他们所面临的惩罚相对较轻,通常会被判处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或是罚款最低限度为500元人民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