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务必事先精心撰写好民事诉状;
其次,请前往享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正式的立案,并随附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
再者,依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准时赴庭参加诉讼程序;
最后,倘若对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结果不满意,您应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递交清晰明确的上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