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抢劫案件的审判中,一般情况下不采取缓刑制裁措施,这主要基于对抢劫行为最低法定处罚范围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的考虑。
至于何种情况下才适合采用缓刑,则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其次,这些罪犯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心;
再次,他们所涉及的犯罪情节应当较为轻微;
最后,在法律上,这些罪犯没有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且其缓期执行的决定不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