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位赔偿"亦可称之为"代位追偿",乃是指在保险物品遭受保险责任范畴内的损毁与损失时,倘若系由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那么保险人(即相关保险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并向被保险人(即车主)支付赔偿金之后,享有在已赔付款项的限额之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方责任人求偿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后次月开始可以由社保中心发放退休工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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