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险公司在接到出险信息后,需迅速派遣专业人员至现场进行查勘工作,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损失状况以及具体原因,同时对保险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及备案登记;
其次,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递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保险期间的合法性、受损物品是否为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具备索偿权以及事故地点是否符合承保范畴等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然后,通过认真查验事件真相以及对各方面单据的细致审核,保险公司需迅速决定自身是否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以及具体应承担多少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尽快告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最后,若保险人经核定确认需要承担保险责任,则需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赔偿或支付保险金额达成相关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依照约定履行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如若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其赔偿或支付期限有所规定,保险公司亦应对照这些条款,公正地完成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