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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要谁签字

刑事拘留30天要谁签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7-16 18:12:50 已帮助16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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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要谁签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中的第九十六条规定,公安局对被拘留人进行逮捕决断之后的二十四个自然小时之内,需对其展开严厉地讯问。
如若发现此人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拘留处理,那么他们必须迅速地将被拘留者释放并且发放相应的释放凭证。因此,当某人遭遇了刑事拘留三十天这样的严重状况,公安局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严格的讯问流程,同时在发现不应该拘留此人之人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释放。在这整个过程中,并不需要其他机关或者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签字确认,除非有其他的法律或者规定明确地提出这种必要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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