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并无法直接宣告终止,因为这其实是一项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不会有任何逃避侦查及审判的行为发生,且在接到传唤时必须立即到达指定地点。
然而,当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判定为无罪释放、不予起诉或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取保候审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解除。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满足的条件,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