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业主可与物业管理公司以平等友好之姿态,通过双方理性且充分的沟通来协商解决该问题。我国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对于各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有明确且详尽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完全可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大家共同签订的管理规约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通过不断的自由平等磋商,找到妥善处理双方矛盾的最佳方案。
如若以此途径还是无法解决纷争,那么业主有权考虑对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替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