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将负责承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及住院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关的误工损失、护工劳务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宿费用、医师指定的必要餐饮补贴以及特定的营养需求等相关费用;对伤势构成伤残者,还需支付其相应的残疾赔偿金、补偿性辅助器具费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因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而实际产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对于不幸离世的受害者,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其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