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这一犯罪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同样也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缓刑是针对犯罪分子先期作出判定其有罪的裁决,但并非立即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至于敲诈勒索是否能够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主要还需依据涉及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涉案金额来进行判断。通常来说,若犯罪分子被判处在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那么他们就有机会获得缓刑的待遇。因此,如果敲诈勒索的涉案金额仅为较大程度,并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行为人有明显的悔过之意;不会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宣告缓刑对于其所在社区并无严重负面影响等特点,那么便可考虑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