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人,无论是其本人还是家属或友人,皆可依法提出申请。据此,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或朋友的您,无疑有权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以期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