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发生碰撞事件并予以赔偿时,若责任完全归属自驾车主,且车主仅投保了交通强制险而未选择购买车损险的话,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相应部分的赔偿责任。反之,若车主已购买车损险,只需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待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后便可启动理赔程序。若事故责任归属于对方车辆,则应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事宜,而无责任方无需主动提出索赔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