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汽车玻璃保险时,我们需明确告知保险公司关于车膜的细节,以避免理赔过程中的纠纷和误会。在玻璃险出险之后,如涉及到车膜受损,保险公司通常只会负责赔偿玻璃本身的维修或更换所需的费用,而不会包括车膜的赔偿。以下为办理玻璃险理赔的具体流程说明:
1.立案查勘:当保险公司接获出险通知后,他们会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勘,详细了解损失情况以及造成损失的原因,同时核对保险单据,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后续处理。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提交的相关证明和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保险期限是否已经到期,受损的是否确实为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具备索赔权利,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等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申请后,需要通过对事实真相的调查核实以及对各项单证的仔细审查,然后才能做出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责任的决定,并且会将这个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自己应该承担保险责任,那么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就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他们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如果保险合同中对于保险金额以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所规定,那么保险公司也必须按照这些规定来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