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该案涉及到未满法定年龄的犯罪者进行抢劫行为时,倘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便可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
2.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夺取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其中,所谓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受害者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借此消除受害者的抵抗,进而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抢劫罪的范畴内,“暴力”是指对受害者的身体施加打击或强制,以此来排除受害者的反抗,从而达到夺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此外,“其他方法”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之外,采用其他方式使得受害者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任何年满14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导致他人重伤、死亡,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亦不可将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合并处罚,而应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然而,若行为人为复仇或其他个人目的而伤害或杀害受害者后,趁机窃取其财物,则不宜以抢劫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