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催收电话的困扰时,最佳的解决方案无疑是尽快着手偿还所欠款项;
然而针对无力支付的困境,您完全可以向对方阐述真实状况并寻求理解和协助。面对频繁的催收来电,我们决不能避而不谈或失去联系,而是应按照以下步骤积极应对。
首先,保持冷静。接到催收电话后,借款人务必保持镇静,从容地做出回应。当务之急便是明确表达自身的还款诚意,同时坦陈自己目前的财务状况,并询问能否通过协商达成还款计划。若有必要,可考虑进行电话录音以备查证。
其次,核实对方身份。在收到催收电话之后,借款人务必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核实。要求对方提供姓名、工作编号、工作证件号码以及催收委托书(抽屉协议)等相关资料。若对方无法提供上述信息,则视为“无效催收”,此时您只需简单地回复一句:“由于无法确认您的身份,我无须回答任何问题。”最后,事先与亲友沟通。在贷款逾期后,催收人员极有可能拨打借款人通讯录中的联系人电话。因此,借款人应尽早与亲朋好友取得联系,详细解释当前的处境。倘若亲友遭受了电话骚扰,请务必收集相关证据并选择报警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催收机构只能对债务人和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严禁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进行催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