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所谓的醉酒驾车,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八十毫克的行驶状态。若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每百毫升二十毫克与八十毫克之间,则认定为饮酒后驾车;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八十毫克就称之为醉酒驾车。
值得注意的是,当怀疑某位驾驶者有饮酒可能时,交警有权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进行现场测试,然后打印出测试结果,而且被检查者须当场签字确认。如果被检查者拒绝签字,只要有两位交警同时在场,此次测试结果仍然有效。对于醉酒驾车的情况,会被扣除12分,并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到两千元不等的罚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一年内有两次醉酒驾车的经历,那么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直接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