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奸辩护专题 > 强奸案没有行为也没有事实怎么办

强奸案没有行为也没有事实怎么办

强奸案没有行为也没有事实怎么办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7-17 17:54:32 已帮助226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强奸案没有行为也没有事实怎么办
关于涉及强制性行为未遂的案件,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未对涉案者或举报人士上报此类案件的时效做出明确限定。
然而,无论是任何单位或是个人,只要他们发现了实际存在的犯罪事实或者可疑的犯罪嫌疑人,就有权力且必须向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法院上报或检举揭发。而涉案人士理应积极地采取行动,及时向警方报案并妥善地留存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