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于您的朋友所进行的庭审,您是有权利作为旁听者参与其中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所有庭审过程都应当以公开的形式展开,但在参加旁听之前,仍然请确保随身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便证明自己的身份。不同的法院可能有着各自特殊的规定和要求,有些甚至可能要求您在出席之前先与法院取得联系。另一方面,部分法院也会在庭审开始后,对旁听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检查和核实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