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债务人,您应积极主动地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联络,务必认真接听来自银行的客户咨询热线。主要是由于银行的客服部门提供的服务相对较为友善,以提醒为主,因此在向他们阐述具体情况时请务必保持诚实客观。通常情况下,若在三个月之内发生逾期现象,这往往属于银行内部的托收范畴,其采取的收款措施及力度相对缓和,被诉诸法庭的风险较低。在此种情形之下,若您确实面临经济困境,可考虑向银行提出议付请求。一般而言,银行会依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妥协。
请勿回避银行的催收电话,未接听的催款电话可能会使您的家属因催收问题而产生困扰。因为当银行无法直接联系到您本人时,他们常常会选择致电您的亲属,要求他们协助督促您偿还债务。
请您务必妥善整理相关资料;如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建议您与银行协商制定个性化的分期付款计划或者延期还款方案,尽可能地避免受到催收压力以及诉讼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