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受害者遭受的财产损失及轻度伤害损失赔偿事宜,其金额需依据受害者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医疗开销以及交通费用等各项具体开支进行判定。受害者所应得到的合理赔偿款额需参照当地交通事故相关赔偿标准予以制定。在赔偿款项中,除了医疗费用之外,还应包含误工费。所谓医疗费用系指受害者为治疗交通事故引发的伤痛而支付的各类相关支出;关于误工费则须依据受害者因事故受伤导致误工的时长以及其原本的收入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与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