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备管辖权的中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的立案大厅进行立案注册,普通百姓通常于被告所在地发起诉讼,而被告的主要居住地和临时居住地若不相符,那么优先考虑的是其经常性的居所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提起诉讼乃是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法院对于特定纠纷进行审理裁决的行动。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