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盖章和签字拥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各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书的方式来约定合同事项,那么当所有当事人都签了字、盖了章或者按下指印的那一刻,合同才正式生效。但是,如果在签名、盖公章或者按下指印之前,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尽到了其主要的契约责任并得到了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这一刻,合同也算是生效了。此外,如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当事人的自觉约定,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署,但实际操作中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遵守上述要求,此时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尽到了他们的主要承诺,而得到了另一方的明确同意,那么这个未经书面签署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履行的合同仍然是全面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