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主要落在原告人身上。对于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原被告双方都有义务为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当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上的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流程中,拥有启动附加民事诉讼的权力。
然而,如果被害人不幸离世或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就将成为新的民事诉讼请求方。
此外,若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