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中,当其中一方遭遇病患之际,另一方有责任承担应有的医疗费。若不尽此种辅助抚养之责,患病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如若对方依然拒绝遵守已生效的法律裁定,患病一方便可依循强制执行程序,要求主宰另一方的私人财产及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