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仅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执法机构具备权利要求银行实施账户冻结措施。冻结的持续时间最长为六个月,逾期则将会自动撤销冻结状态。实际上并未存在所谓的解冻期概念,执法部门只需在冻结期限到期之时或接收到解冻的通知信息,即可由银行立即完成解冻操作,并不需要耗费多余的时间。银行之所以对用户账户进行冻结,其唯一原因便是收到了来自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构依法发布的法律文书。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本身并无权力擅自对客户账户进行冻结。
第二种情况是,原申请冻结的执法机构需要向银行递交解除冻结通知书,加盖县级及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一旦银行收到这份通知书,即刻执行解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