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展开对公民居住房屋的检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所赋予的职权和责任,警方必须依法依规地行使其职责。他们在执行过程中,务必要遵守该法律第六条所明文规定的内容,只有在出现特殊需求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对住所的调查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