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公司欲对员工进行辞退处理,则需依据该员工在本单位内的任职年限,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具体而言,按每满一年发送给该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
至于任职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者,将被视为一整年;而对于任职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需支付其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公司决定对员工进行辞退处理,则需依照上述标准的两倍,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