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的使用期限达到多少年时,才能将其视为长期用工。
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的最长合同签订年限仅为两年。
此外,用工企业不得利用劳务派遣方式来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责任。若是用工企业已与其部分劳动者建立了实际的长期劳动关系,那么该用工企业便须依照法律条款主动地与这些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度是指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以签订相关劳务派遣协议的方式,确立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接着,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企业,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服务支持。需要特别声明的是,这种劳务派遣方式仅仅适用于那些短期的、可替代性的非核心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