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汽车轻微碰撞并确认责任方为单方面时,
首先应由对该承保车辆负责提供强制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在此情况下,应依据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规定额度来判断其是否充足支付损失费用;若仍有不足之处,则需由对该承保车辆负责提供商业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赔偿。若该承保车辆未购买商业机动车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碰撞方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