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从开庭结束至最终判决的时长通常为多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正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判决书会在开庭后的两个月之内颁布。
然而,若该案件所涉争议较大或其影响力较广,那么获取判决的周期可能将有所延长。为了及时了解案件审理的进展状况,当事人有权与诉讼法官进行电话沟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