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其容颜受毁而带来人身损害,行为人应承担支付受害者所需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在医院接受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相关费用。
此外,还需承担因为该事故导致的受害者误工损失的那部分收入。若受害人为该侵权行为而致残,应当向其提供助行装置及必要的伤残赔偿金等等额外的费用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