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执行期限问题,我们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执行时限通常情况下为六个月。若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未能完成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便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申请。
其次,申请执行的实效性标准为两年。在此期间内,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规定进行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中的期间应从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而对于法律文书规定需分期履行的情况,则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