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禁毒法》规定,被送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进行戒毒治疗的人士,需要在约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接受相关康复训练才能获得释放;
然而,戒毒治疗的总时长则固定为两年。在戒毒期满后的第一年内,若经由专业医生的诊断和评估,确认其已达到戒断标准,便可向决定机关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申请。而决定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该人士继续进行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治疗。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 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 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 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 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