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购买新的手机,然而收到的却是翻新产品,这无疑构成了商家的欺骗行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请求给予补偿,补偿的数额应相当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支付的金钱的三倍;若补偿的金额低于五百元人民币,则应补偿五百元人民币。
此外,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