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框架下,通常无法对价格进行调整。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工程承包与发包合同中的重大设计变更、业主增加或减少工程总量等情况时,则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除此之外,无论是何种情况,只要双方已经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那么该价格便将被视为固定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