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快递被冒领并已签收的问题,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请尝试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协助收回货物。由于快递公司在未确认收件人身份的情况下将包裹交给冒领者,无疑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其次,若无法成功追回快递,则应立即通知卖家,以便商家能够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消费者的您无需直接参与其中。
最后,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您尚未收到所购买的商品,均有权要求退款。卖家必须对此作出回应,或者重新安排发货。
另外,如果该包裹系由亲朋好友邮寄而来,您可根据快递公司提供的货物保价服务进行理赔。如无保价,您亦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向快递公司寻求赔偿。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