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车辆碰撞事故并欲采取保险理赔程序时,车主应立即致电保险公司详细描述事发经过,并妥善保存事故现场以备查验。随后,等待保险公司指派相关人员抵达事发现场进行核实与评估。待保险公司对损失金额作出明确认定之后,车主需依照保险公司的指示将受损车辆驶至其指定的定损维修中心进行修复工作。待车辆维修完毕后,车主还需将所需的理赔资料提交至保险公司,以便顺利完成索赔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