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工作岗位上奋战了二十天后被辞退的情况,提供以下关于补偿金问题的详细解释:如果在这场事件中劳动者遭受到了非法解雇,那么作为雇主,他们不仅没有义务提供补偿,反而应当支付赔偿金,这笔费用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之多。
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主要依据劳动者在受雇于该公司期间的工龄长度来决定,通常的做法是,每满一年的时间就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给劳动者。
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未到一年的话,通常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
而若是不足六个月的话,则会折算成半个月的工资给予经济补偿。
然而在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下,雇佣方需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而且这种情形下通常都不会涉及赔偿问题。
而如果属于过失性辞退的话,雇用方则无需做出任何赔偿或提供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