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车辆碰撞导致的十级伤残所应获的赔偿事宜可做以下阐述:首先若当事人受此伤害是在履行公职或被雇佣时,且已按照相关法规购买了社会保险,那么他即可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其损伤程度定额支取一次性的伤残补偿费用,对于十级伤残者来说,这笔赔偿款相当于七个月的其个人平均月收入水平;
且当其选择卸任职务之时,除已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额外,他还能额外领受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款项以及雇主提供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款项。
反之,如果该伤害并非源于工作职责或是未按照规定购买社保,那将由致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家属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津贴及所需的营养补充费,以及因伤致残而需支付的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购置费用等多项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