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购房者可参照先前签订的购房协议,认真界定每项规定条款与实际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之间的关联性,并依据此要求地产商必须依法对相关建筑物进行有效修复及赔偿其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其次,若因房屋整体构造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而在交付过程中被发现、或者房屋在交付之后发现其整体构造质量经过验证确实未达标准,则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行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