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合法权益受损方,可寻求法律帮助并提出诉讼请求。以下是有关起诉程序的详细指南:
首先,应当认真斟酌并撰写一份起诉书,其中应明确列明原告与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以及当事人所期望达到的诉讼目的;
其次,将精心起草的起诉书提交至被告人所在地区法院立案审理;若法院在收到该文件且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予以受理,则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诉讼费用;法院在正式接收起诉书及获知诉讼参与双方的具体情况后,将会向被告发出投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等相关文书材料;
最后,耐心等待法院择期安排开庭审理便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