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热合同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法进行裁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若由于权利人之间就某些民事合同所引发的争议,这部分当事人应先尝试通过自行和解予以解决。但是如果在经过自力和解后仍未获得满意化解方案的话,他们可以向第三方纠纷调解机构提出申诉请求,亦或者寻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倘若经由调解与仲裁程序后,仍未能达成共识并解决争议,那么最后一种途径便是诉诸于司法机关采取起诉的手段进行化解与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